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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草团瓢痛恨j爪疯 (第2/2页)
去推究,脑子不是很灵活的,颇有些古板,遇到这样的事,便不知该怎样应付,只能含恨隐忍,没办法反驳,不过有一件事他却是清楚的,那就是丁鹏举着意弄自己的那里,并不是为了让自己好过,纯粹是恶意折磨,外带着羞辱自己。 所以他就恨自己,肠子里为什么竟然长了那么个东西?倘若没有那样一个所在,自己给丁鹏举强行打开肠道的时候,虽然苦了些,没有半点慰藉,然而颜面总可以保得住,现在可倒好,如今丁鹏举压住自己的身体,自己倒并不是全然难受,给丁鹏举插上一会儿,那可耻的东西自己就能够抬起来,都不用丁鹏举来碰的,就变得硬邦邦,而且还会流汤,然而为了这个砒霜里的蜜糖,自己就要给丁鹏举剥尽面皮,让他说成是自甘下贱,为了这邪僻的欲望,自己将屁股献给了丁鹏举。 孔乙己于是就想,好在丁鹏举只是个在乡的士绅,没有当官,否则他若是主持一方的政务,以他的这个颠倒黑白的本领,不知要冤死多少无辜的良民,有丁鹏举这样的人,难怪这大清的江山是一日不如一日了。 自己在丁鹏举的地牢里,过得其实是这样的日子,因此纵然餐餐都吃得饱,然而又怎么能够胖得起来呢?不但体力很受消耗,而且心里的煎熬啊,苦啊! 老薛这时倒是不见外,拿了一个鸡爪子就吃了,还劝孔乙己:“快吃鸡爪,真不错,咱们厨房的夏五嫂,烧得一手好鸡爪,老爷最喜欢吃她烧的鸡爪,每次喝酒定然要配这个小菜,我们平时若想解馋,买来一兜鸡爪,央及她烧来,她乃是个好说话的,便给我们烧,她自己留一些抽头,我们也过了嘴瘾,两头得益。你平时虽然能吃着豆腐,只可惜豆腐终究不是rou,如今总算有rou了,快吃rou,肠子里多些油水。” 孔乙己:我肠子里不缺油水,每次丁鹏举插进来之前,棒子上抹的菜油就很不少。 不过他终究还是也拿了一个鸡爪来啃,抛开烦恼平心静气品尝,味道确实不错,滋味很足,老薛还给他讲解:“五嫂有一坛多少年的老卤汤,乃是她的心尖尖,她看得那卤汤简直比金子还贵重,旁人连碰都不能碰一下的,用那卤汤卤出来的鸡爪,颜色红亮,味道更美,吃一只鸡爪,再喝一口老酒,简直赛过神仙,什么愁都没有了。” 孔乙己:然而我吃着这鸡爪,却分外地不是滋味,就想到自己的爪子,丁鹏举把我的手,就当做了鸡爪子啊! 孔乙己想着想着,就将这话说了出来:“丁老爷说我是鸡爪疯。” 老薛看了看他那拿着卤鸡爪的手:“确实是太瘦了,老孔,你受了罪了。” 孔乙己连连点头,抹着眼泪,总算是有个了解自己的人,老薛说的这个话,实在是太贴心了,真的是患难中的知己,人之相交,原不在于黄金白银,只要困境之中一句话,便能换了一颗心。 要说自己在丁举人的府里,最感觉亲切的便是老薛,老薛人不错,忠厚和善,五十几岁,是个老光棍,打从自己来到这里,多蒙老薛照应,每天给自己送三顿饭,早上倒尿桶都是他,与刘全高山那两个凶神恶煞的不同,老薛相当慈善,对自己很是体恤,时不时就要说两句怜悯的话,让孔乙己很感觉温暖。 有时候两个人说起话来,孔乙己也同情他,年过半百的人,还没混上半房妻室,他虽然给丁鹏举守着后门,丁鹏举也没给他多少钱,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一个,孤孤零零的,夜里看着那灯,十分的寂寞,让孔乙己便颇有同病相怜的感慨,“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”啊。 听他念出这两句诗,老薛便挑起拇指:“老孔,真不愧是读过书的人,说话就是不一样。” 于是孔乙己便感到,终于找回了自己。 而今天,孔乙己之所以对卤鸡爪如此过敏,是因为当日丁鹏举骑在他身上的时候,把孔乙己那两只在他身上抓挠的手,比作是“鸡爪疯”:“老家伙,你鸡爪疯犯了?倒是抓搔得老爷挺舒服!” 当时孔乙己就没力气再抓,自己那是在给他抓痒吗?分明是想要推开他,只是气力不足,胆量也不够,就这么弄成好像再给他挠痒一般,让这惯犯舒舒服服地强暴。 得说丁鹏举趣味相当怪僻,之前他一直是将自己绑在桩子上,四肢大大地抻开,如同要车裂一样,那个时候自己的指甲还没有剪,里面有黑黑的泥垢,丁鹏举倒是也不嫌弃,有时候就摩挲自己的手,笑着说:“好像鸡爪,在地里刚刚刨完食哩!” 对着自己枯枝般的手指,他都能够兴奋,半点不觉得倒胃口的,兴头上来了,他还挠自己的手心,本来若是在平时,挠手心也没什么,然而在那种时候,不知为什么,孔乙己的感觉就分外灵敏,挠手心也好像挠脚心一样,痒得钻心,便一边啊啊叫着,一边抖动着手,只可惜他那手给牢牢地绑缚在木桩上,根本动弹不得,便只能那样痉挛地耐着。 所以这时候对着卤鸡爪,孔乙己不由得便感到心肝抽搐,好像这里面一只只都是自己的爪子。 老薛见他颇受刺激,便给他倒了一杯酒,说道:“老孔,你不要烦恼了,已经落到这里,愁也没有用,且先及时行乐,今朝有酒就今朝醉,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,来来来,喝酒喝酒!” 孔乙己拿起酒杯,对他说了一声:“老薛,你也喝。” 一仰脖便喝了进去。 两个人就这样左一杯右一杯,不多时一壶酒就见了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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