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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里飞出的金凤凰 (第1/1页)
村头围坐了一群庄稼汉。 庄稼汉都说,沈致诣是状元,是才子,是山沟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。他们说这话的时候,孙甫就蹲在村头的墩子旁边,不住地点头。 他早就看出来沈致诣和旁的小孩儿不一样。他爸爸是村里的教书先生,也是村里唯一一个有文化的人。知青下乡的时候,沈叔叔被分来了这个穷乡僻壤、穷山恶水的小山村,也和许多知青一样,和当地的妇女陈阿姨结了婚。只是后来政策有变,那些人都抛妻弃子回了城里,只有沈叔叔摸了摸村里学堂的牌匾,决定留下了。在他做出决定的那个夜晚,从来不抽烟的沈叔叔,站在牛棚里抽了一宿的烟。 所以沈致诣的名字这么好听。孙甫想。他自己老爹就认识一个李白,一个杜甫,还是在墙根里偷听沈叔叔讲课偷听到的。偏偏给自己取名的时候,他老爹还非得卖弄一番,慷慨激昂地背了两句好雨知时节,当春乃发生,大手一挥,从此他叫孙甫。 沈致诣不仅名字好听,人也好看。沈叔叔本就是儒雅书生,陈阿姨也是漂亮如花、温柔如水的山里女人。除此之外,在他们一群皮猴子中间,只有沈致诣会每次路过溪边把自己的脸洗干净,更显得他俊得像姑娘。每当这个时候,孙甫就痴痴地看,也听见其他小孩尖尖地笑。 可惜沈叔叔和陈阿姨这一对璧人不过相濡以沫了八九年,陈阿姨就患了癌症离世。从那以后,沈叔叔就很少笑了。孙甫知道,陈阿姨是沈叔叔留在这大山里的那根风筝线。如今这线断了。 山里小孩儿的善是朴素的,恶也是朴素的。没娘的孩子就容易受人欺负,更何况是沈致诣这样一个对他们而言另类的存在。有一天孙甫下了学回家,想起来铅笔没拿,折回去取,正碰到沈致诣直挺挺地站在教室角落,脸上一个红红的掌印。一群小孩儿围着他笑,那笑愚蠢异常,就像沈致诣每次洗净脸时他们的笑声一样尖酸刺耳。孙甫急了,冲过去一人一个巴掌,那五个小孩儿一人脸上多了一个红红的掌印。 他那个时候不是在场年级最大的孩子,却已经比所有人高半头。那几个茬子只敢瘪瘪嘴,不敢说话。 有一个不服气的,又不敢真动手,只能梗着脖子在嘴上逞逞能:“孙甫哥,你装什么英雄好汉,他是你妹子啊!我看就该教训教训这小娘们儿,一天天傲的那个样儿!” “他妈的,全他妈是傻逼!”孙甫一抬手,像是又要打人一样,那小刺头赶紧退到人群里。孙甫的巴掌没有甩出去,落下的时候却顺势一转,轻轻拍了拍沈致诣的背。“没有沈叔叔,你们一个两个现在rou字不认识!你也配让人家看得起!” 他是真的觉得委屈。孙甫是真的觉得很委屈。沈致诣家里的窗户是用纸糊的,一到风天就容易被刮破,屋里冷得不得了,沈叔叔的风寒大概率就和这个有关,但他从来没有缺过给孩子们买纸买笔的钱。孙甫觉得有文化是顶好的事,可村里人不认这个。他们不理解什么叫扫除文盲,甚至不理解什么叫文盲,只知道这是执行政策。如今政策没了,沈叔叔却自己主动留下了,他们反倒挑起来了,觉得他没本事回城里。 他拿死工资,不多,十个指头又碰不了农具,每天只知道戴着眼镜读书教书,村里人嘴上不说什么,背地里多少有点看不起他,他们觉得种地的爷们儿才是真爷们儿。总而言之,他们的视野太狭窄,信仰又太愚昧。如今,这无理由的傲慢竟又从父辈传到他们这辈来,害得这小瓷娃娃跟着遭罪,而遭罪的理由呢,竟然是觉得他傲慢!多荒唐! 他发了怒,效果显着。五个小孩儿被骂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,没想到会被同为种地的孙甫这样瞧不起。他们一哄而散,沈致诣也背起书包,看都没看他,也没说谢谢,走了。 孙甫在原地挠头。但是他觉得,沈致诣好看,聪明,他就愿意贴人家这冷屁股。 他后来为此挨了一顿狠罚。五个小孩儿的家长竟然还有脸去找他爹,他爹也没有办法,守着人家家长的面儿把他揍了一顿,罚他在院子里跪着, 他跪在那里,远远地看见沈致诣背着小书包,隔着篱笆看他。孙甫嘿然一笑“你来啦”,结果沈致诣立马扭头走了。孙甫心里泛酸气儿,但是很快就将这酸气儿忘得一干二净,又觉得沈致诣像小瓷儿娃娃一样,好玩得不得了。 这以后,他和他之间,便从来大概如此。 沈致诣考上大学那一年,沈叔叔在陈阿姨坟前喝了个痛快。他一辈子不抽烟不喝酒,唯独为了他的爱人破了两次例。有人去过省城,不知道从哪里带来的消息来,说沈致诣这个文凭,毕业之后一个月就能挣这些钱——他比了一个手指头。村里人问:一十?他说:一万!村里人瞪大了眼睛,掰着手指头数了再三,才忙不迭地到沈致诣家里来贺喜。孙甫站在门口,一米八五的大个儿,轰小猪崽一样儿,把他们挨个轰回去。村里人一边往回倒,一边嘀嘀咕咕,怪不得都说这孙甫愣头青。 自从沈叔叔来了,他们村里不再有喜欢上学却不上学的学生,无奈孙甫实在不在这一类。他念完小学就就不念了,纯粹是因为他就不喜欢上学,虽然他其实还挺喜欢读书的。虽然如此,他还是三天两头往学校里跑,就为了能隔着窗户和冷言冷语的沈致诣说两句热乎话,给冷面冷心的沈致诣塞两个热馒头。 只有这次,等人潮散去之后,孙甫热不起来,抹了把泪走到沈致诣跟前,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。 “致逸,以后哥就不能陪你了。” 沈致诣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,冷冷道:“孙甫,我比你大。” 那天他拿起简单的行李,出了村子,孙甫很少再见到他。 再说回村头这一场谈话。这一群谈话的庄稼汉里,就有当年那几个茬子。如今这混球们都长大了,懂点人事儿了,也知道读书的好了,但他们仍旧不大喜欢沈致诣。孙甫隐隐约约觉得,这可能和一件别的什么事有关系。 他们倒是一直和孙甫关系不错。他们一群人加上孙甫,全是小学就辍学的笨蛋,如今全敷在家里种地。能把小学读完,还都是托了沈叔叔的福。 王老二扛着锄头,不怀好意地朝孙甫挤弄挤弄眼:“我说孙甫,你那妹子不是读了大学又继续研究了吗,今年快该读完了吧。” 孙甫点点头:“去年就毕业了。” 王老二嘿嘿地笑。“你不想他?要我说,你就上那北京找他去,让他给你找点儿活干。” 张家的老大也跟着起哄:“就是啊!我可是眼看着孙大哥这些年饱受相思豆之苦!” “你懂个屁。”孙甫给气乐了,“你以为那大城市就是好混的?致诣一没势力二没家世的,养活自己都辛苦了。咱去给他添那麻烦?丢那人?” “哎呦,我就说这个小娃娃说不得。一说孙大哥就着急。” “可不。我看着这都不像妹子。孙甫是疼媳妇儿一样疼他!” “去你妈的。”孙甫笑。 回到家里,他却寻思起这件事来。孙甫这些年,也倒腾了很多小买卖,可惜生意总是没什么起色。最近两年,他也开始干回老本行,种地了。但是他的心没有死。虽说他们这一代,早就谈不上什么下海的黄金期了,但他也还是总渴望着出去看看。 他想,我不给致诣添麻烦,我就去看看大北京到底哪里先进,有什么是回到这小地方也能接着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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